“苏赫世子?”
墨九慢吞吞抽出信笺,看完了微微一怔,方才认真低头凝视那个送信的汉子。
面颊红润,额头宽,颧骨高,鼻大而勾,很平凡普通的一个草原人,丢到任何一个牧民人群里都找不出来。
微微一笑,墨九慢慢骑马走到他跟前,随口问。
“你是这里的牧民?”
“我是。”那汉子面带笑容,回答得很快。
“苏赫世子让你来送信的?”
那汉子想想又点头,咧齿而笑,“苏赫世子是我们的朋友,你们也是。”
朋友?这顶帽子未免戴得太早了。
墨九看他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不像能问出什么的样子,目光微微一动,轻“嗯”一声,又笑道:“是这样的,我们打南边来,不知道你们这边儿的习俗和规矩,这苏赫世子的生辰,我们需要随点什么礼才好?”
“这个”那汉子迟疑一下,笑道:“我们草原人没那么多讲究。你们是远方贵客,苏赫世子专门邀请了,想来是不必随礼的当然,贵客也可凭心意表示表示。”
“哦。”
墨九笑着点点头,“多谢!”
答谢了那个汉子,待他离开,墨九才知道他正是这个村子里的牧民,也是这时才知道,原来那个苏赫世子与大巫师“隐居”的村落,就是目前她所在的地方。
这是一座牧民集居的村庄,名叫嘎查村。
它正正位于阴山脚下,由于水草肥美,有溪流贯穿其间,在这个时节很是热闹,居住有约摸上百户牧民,一眼望去,圆形的毡制帐篷,一顶接着一顶,高低不平,错座在草原上,很有壮观而辽阔之感。
曹元为墨九一行安排的帐篷在一个长长的斜坡底下,离嘎查村的牧民集居地约一里左右。相隔这样远,当然是出于安全与防御考虑。但他们的到来,还是吸引了牧民的注意。
南方来的人,对草原人来说,还很稀奇。
听说他们是来这边做买卖的商人,牧民们热情地为他们送来了马奶酒和带着浓重膻味的羊肉,顺便也从他们手里拿走了一些大米与面粉做交换
墨九一向对于美食没有抗拒力,可当她兴致勃勃地尝试马奶酒和羊肉时,却不太习惯这两道赫赫有名的草原美食,丢下一大桌子人,早早逃回了自个儿的帐篷,让玫儿取出萧长嗣给的卤牛肉,又去炉子上烤了两个馒头,就着一起啃。
“我太想念南边了”
这是她的第一句话。
“也不晓得彭欣在哪儿。”
这是她的第二句话。
“那苏赫世子生辰,为啥要请我们呢?”
这是她的第三句话。
玫儿总觉得她家姑娘有点儿本末倒置。
从收到苏赫世子的邀请开始,她不就应当把注意力放在这个未曾谋面,但名已灌耳的苏赫世子身上吗?而她到好,先是吃,再是朋友,最后才想起正事。
“唉!”
玫儿重重一叹,为主子操碎了心。
把馒头外面烤焦的灰皮剥掉,她乖巧地递给墨九,“姑娘,可要玫儿请左执事进来,吩咐他去打听打听?”
“不必了。”墨九吃着馒头和卤牛肉,看似浑不在意,心里却有数,“这些事,师兄自有分寸。”
相处习惯的人,自会明白彼此。
墨妄并没有辜负墨九的期盼,等嘎查村的牧民离去之后,他再来见墨九时,直接便向她交代了打听到的事儿。
苏赫世子确实住在嘎查村,已经有好些年了。
他不像草原的普通牧民那样,随水草而栖息游牧,而是一直跟着大巫师,居住在嘎查村东北角的一个毡帐里。
前些年,这位世子一直默默无闻,牧民只知道大巫师收有一个小徒弟,但真正见过这个徒弟的牧民却不多,更没有谁知道原来这个小徒弟,居然是从阿勒刺来的世子。
苏赫世子的身份,是几个月前才被众人知晓的。
当时,阿依古长公主亲自过来,不仅与世子相认,还带来了工匠,在嘎查村为世子搭建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大金帐。以毡为衣,用柳编窗,以金裹柱。金帐位于蓝天白云之下,弯弯河水之畔,茵茵绿草之间,甚是华美,牧民甚至热情地领了墨妄出去,指了金帐的位置,言词间极为骄傲
可听完墨妄的讲述,墨九却觉得古怪。
“按理说来,像苏赫世子这样的人,应当不问世事才对?为什么过一个生辰,却要搞得这样高调。而且咱们刚入阴山,他就知道了,特地派人来请?”
墨妄与她对视一眼,没有吭声。
可彼此心中,皆已明白了对方心中所想。
显然,苏赫世子已然知晓他们的身份。
那么,这个苏赫世子,到底是有心结交,还是为了宋骜?
考虑一下,墨妄皱了皱眉头,望向沉默的墨九道:“为安全起见,不如我带人前去拜会,你且留在帐里,一旦有什么事,也有个退路”
“那怎么行?”墨九眉梢一挑,“人家堂堂北勐世子,诚恳地邀请了我们去赴案,我若在这个时候打退堂鼓,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墨家钜子?还有,让你去涉险,我自己留下来白吃白喝,我又怎么好意思说我认识你?”
“”墨妄只剩叹息。
“明儿晚上是吧,去!必须去!”
这天晚上,嘎查村沥沥淅淅地下了一阵小雨,待次日天亮时,天晴了,雨后的草原空气清新,格外的美丽。墨九站在山坡上,看牛羊成群、绿草成茵,毡帐点点,牧民炊烟,有一种梦幻般的不真实感。
阴山
阴山
她竟然又站在了阴山!
这一个她前世最后顿足的地方。
同样的山脉,却不再是同一个世界。
这种似梦似真的感觉,让她久久找不到存在感。
山坡下,牧民们忙着赶牛羊去吃草,墨九瞧了一会儿,也领了墨妄几个四处去闲逛。
苏赫世子的宴请在晚上,白日无事,墨九有意无意地与牧民们交流,接触,就为打听一点彭欣的消息。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嘎查的牧民还是很纯朴的,而且,像彭欣这种南边来的异族女子,很容易受到牧民的关注。
有牧民说,确实有一位年轻姑娘来过嘎查,外貌与墨九描述的一般无二,可她早在一个月之前就离开了。牧民们只知道她来阴山是寻找夫婿,而她的夫婿,就消失在阴山那一个离奇的死亡之谷
墨九隐隐有些脊背发凉。
宋骜领着的南荣大军是全军覆没的,据当时的线报,将士们的死状极是怪异,无伤无痕显然并非死于完颜修之手,甚至有可能根本就没有与完颜修发生过遭遇战。
那他们是怎么死的?
苏赫世子又是怎样“捡”到的宋骜?
还有彭欣,她该不会也诡异地“消失”在阴山了吧?
望向不远处那高高的山脉,墨九微微眯眸。
“师兄,趁着天色尚早,我想去阴山走走”
对于墨九的要求,墨妄向来言听计从。可这一回,他稍稍蹙了蹙眉头,竟然言词拒绝了,“不行!”
“师兄”
听她委屈地一喊,墨妄的心又软了几分。
“至少等晚上见过苏赫世子,再做打算。”
墨九打的什么主意,他当然知道。
她一直对阴山好奇,对神奇的死亡之谷好奇。
而身为墨家传人的他,其实也很好奇。可好奇归好奇,却没有什么事比墨九的安危更重要,他不能让她率性而为可拒绝完了,看墨九闷不作声,墨妄又有些不忍心了。
头痛地揉了一下太阳穴,他正在想怎么规劝,便见击西匆匆过来,摆着绣花裙摆,一阵小跑。
“九爷,九爷,不好啦!”
一看这货,墨九头就大。
“又怎么啦?你家掌柜的又要死啦?”
毫不避讳地说出“死”字,墨九确实对萧长嗣的容忍已经到达了极限。可击西听完,却是莞尔一笑,翘着兰花指道:“九爷好生英明,连这个也猜得到了。”
“”
墨九望天,有一种遇到无赖的无奈。
没想到击西见状,噗哧一声,却是笑了,“我逗九爷的呢,九爷还真信了啊?九爷都好好的呢,我家掌柜的哪里能死得过去?”
这话说得!
墨九眉梢当即挑起,“有事说事,无事滚蛋!”
击西委屈的“哦”一声,赶紧收敛起嬉皮笑脸,打个哈哈道:“掌柜的让我来捎个话儿,说他试着煮了羊肉,想请九爷去尝尝鲜儿?”
他一个将死之人,还煮什么羊肉?
而且,萧长嗣何时爱上烹饪的?
不仅煮凉茶,做卤牛肉,连羊肉都会煮了?
这事儿稀罕得很,墨九来了兴趣,暂时忘记了去阴山,甚至都不等墨妄酝酿了许久的劝解说出口,拂袖一摆,就急匆匆随了击西而去只留下墨妄一个人站在那里,迎风而望,欲哭无泪。
墨九是喜欢吃羊肉的。
尤其东寂曾经做过的羊肉锅子,她偶尔还会想念。
可这草原上配料太少,羊肉的膻味儿好像也更重,之前牧民们拿来的羊肉,她尝了一口就食不下咽所以,对萧长嗣的手艺,其实她并没有抱有太大的信心。
然而,钻入帐篷,一看见那小几上摆放的羊肉汤锅,再闻到那股子羊肉的香味儿,她的眼睛顿时就亮了。
“老萧啊老萧,真看不出来啊。”
她不待人家请,就坐了下去,主动拿筷子。
“来来来,我先帮我鉴定一下口味。”
塞一块切成薄片的羊肉入嘴,那叫一个鲜、香、嫩,几乎没有膻腥味儿,却吃不出来到底加了什么作料一起煮的。最为神奇的是,羊肉里面,居然还煮有草原上少见的白萝卜,渗杂其间,再加上一些蘸水,简直就是美味儿。
“老萧,你太了不起了。”
墨九乐疯了,竖起大拇指,赞不绝口。
“这是怎么煮的?厉害!明儿咱再煮一锅呗。”
看她不太斯文的吃相,萧长嗣抿紧嘴巴,好半天突然开口。
“晚上带我一块去,我每天给你煮。”
晚上?去见苏赫世子?
墨九放下筷子,奇怪了,“你说老萧,你这个人真的没病吗?千里迢迢跟我来阴山凑个热闹也就罢了,没事儿瞎掺和做什么?好好把你的病养着不成吗还是,你想去,是另有隐情?”
吃人嘴短,果不其然。
墨九问这话的时候,语气完全不若以前尖刻。
萧长嗣一听,眉心添了一抹愁绪,连带那一张丑陋的脸,都挤满了苦相。
“萧家满门之痛,算不算得隐情?”
“你是想”利用北勐的关系,为萧家报仇?
墨九没有问完,自个儿先摇了摇头,“老萧,不是我不体量你,而是那苏赫世子不过是长公主的新认的儿子,在北勐一无权势二无地位,能帮得了你什么?”
萧长嗣看她一眼,“能递得上话给北勐可汗,就成。”
注视着他狰狞的脸,墨九踌躇一会,终于再一次吃起了羊肉。
“一天煮一次羊肉,直到我吃腻,然后换一种口味。”
“成交。”见她同意,萧长嗣松了一口气,随即又云淡风轻地道:“但前往拜访世子之时,你得以夫称我。”
以夫称他?
墨九一块羊肉在喉,差一点噎死。
离上次南荣与珒国的战争不过数月,北勐在漠北大地上的势力,就已经不可同日而语。现下,完颜修带领的珒国残余早已退居东北苦寒之地,北勐势头越发的大,受其崛起阴影笼罩的不仅有珒、南荣,还有其余的四方诸国。
短短几个月时间,在北勐的打压下,四方诸国纷纷臣服,就连刚刚建国的完颜修,也不得不委屈俯首,向北勐称臣,如今能与之抗衡的,似乎只剩下一个南荣。
而且这“抗衡”二字,还得打折扣。
因为北勐始终未对南荣动真格儿的。
经了上次萧家一案,天下人都以为北勐会对南荣开战毕竟当时南荣朝廷捉拿萧乾的借口中,称暗指他是北勐世子,对北勐相当不友好。没有想到,北勐忙着扩张势力,却没有半分与南荣为敌的意思,甚至在宋骜失踪之后,再次动了与南荣联姻的心思。
只不过,这一次联姻,是让南荣派公主远嫁北勐。
从嫁公主换成娶公主,两国暗中的政治较量,已呈白炽化趋势,可明面儿上,南荣与北勐这对盟兄盟弟,关系一如既往的亲近。
所以,苏赫世子在嘎查的世子金帐宴请南荣来的贵客,并不显得突兀。
于皇族之中,世子的地位不及皇子。
但在普通民间,世子却位高权重。
因此苏赫世子的生辰,不仅热闹了嘎查村,就连远近四处有头有脸的人物,也都来朝贺了。据说,若非苏赫世子不愿意,阿依古长公主也要从哈拉和林赶来。
夜幕初升,金帐里灯火通明。
墨九踩着从金帐外面铺就的地毡,迈上高高的台阶,刚上进入帐门,便被里头的奢华与气派晃得差一点睁不开眼睛。
金帐果然是大金帐。
里面几乎全黄金打造,像一个华美的宫殿。
见识过南荣皇室的金碧辉煌,见识过后世的繁华,一般的建筑,早就入不得墨九的眼,可这座金帐的布置,那带着浓浓民族风情的摆设,还是让墨九这个在奢侈堆里打滚的人,都惊了眼。
“世子,贵客来了。”
一个带笑的招呼,拉回了墨九的神思。
她抬眼,望向帐中主位,微微错愕。
金光闪闪的大椅上,端坐着一个男人。
他不像普通草原人的打扮,身披一件黑色长袍,端坐高位,纹丝不动,脸上却带了一个类似萨满巫师的面具,棱角犀利,造型古怪,几乎遮盖了他的整个面部,只留一双冷眼,冷冰冰地注视着她。
汗毛一竖,她只觉身上“嗖嗖”泛凉。
这个男人,就是传说中的苏赫世子?
题外话
额,今天看八卦看得智商不在线
小主们八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