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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乡村生活 第 1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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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简介:
    江城第一太子爷洛辉,厌倦了城市的灯红酒绿,来到了偏僻的高家村,机缘巧合之下,获得‘物种语源’系统,从此开始了在乡村里的特级生活……
    如果你喜欢看《粑粑去哪儿》,相信本书能够对上你的胃口……
    第一卷 第一章 离开
    仲夏酷暑,烈日当空,天气格外的炎热。
    洛辉的这辆七成旧的破二手长丰猎豹,前几天空调坏了还没来得及修,坐在里面就跟在蒸笼里烤着基本上没啥区别。好在把四个窗玻璃放下来,快速行驶的车身带动空气的流动,风呼呼地直往车厢里灌,倒也有几分凉爽。
    车子沿着柏油马路,从市区一路狂奔八十公里来到偏远的龙潭镇,洛辉下车问清楚去高家村的路后,长丰猎豹拐上了一条机耕路。这是一条典型的乡间土路,乡间土路的特色永远都是坑坑洼洼、尘土飞扬的。
    长丰猎豹虽然是越野车,奈何这款车本就不是什么好货色,又实在有够破,方方面面的性能大打折扣,是以速度压根就跑不起来,这下洛辉有得罪受了。洛辉的衣服后背很快就湿透了,他一手掌控着方向盘,一手直甩着涔涔的汗珠,直咒骂着这破车这鬼天气。
    幸亏只受了十几分钟的罪,机耕路便延伸进了一片林子里。这片郁郁葱葱的林子有点规模,林间鸟语花香,溪水潺潺,绿荫成影,气温相较于外面低了不少,更有阵阵的清新水腥草腥味扑鼻而来,让人神清气爽。
    洛辉露出了几许微笑,“这才是大自然的气息吗。”
    越往林子里去,清新气息越是闻着舒服,让人叫爽,洛辉正自觉得奇怪,忽地只觉眼前一亮,却是一条玉带般的河流穿林而过,出现在了前方。
    河道蜿蜒,五六米见宽,清澈的水面倒映着青草绿树、蓝天白云,再点缀着点点灿烂金色阳光,一阵风儿轻柔拂过,荡起波光粼粼,一切是如此的和谐,说不出的美妙。
    洛辉看得呆了一呆,随即兴奋得猛地一脚油门踩下去,长丰猎豹‘嗷’地发出一串怪啸,停在了横亘河两岸的一座修建不算很久的石拱桥上。推开车门,洛辉几乎是跃出车子的。三步两步地下了桥,来到河边,清新的水气直沁人肺腑。
    洛辉深深地吸了口气,蹲下身来掬起一捧溪水,试着小啜了一口。本来洛辉并没有抱什么希望,没想到这水的味道还真是不错,清凉中带着淡淡的甘甜,比那什么瓶装桶装的矿泉水好喝多了。
    洛辉笑了笑,一连几大捧下腹,只觉得透心凉心飞扬,浑身上下舒爽透了,要不是自己旱鸭子一只,洛辉肯定会把自己扒个叉叉不挂,一头扎进水里泡上一阵再说。
    “唉,这么热的天气,这么清凉的河水,却不能下去游上一遭,真真是大大的遗憾啊。”洛辉正自叹惜着,口袋里的手机却是响了,摸出来一看,是死党刘大胖打过来的。
    刘大胖跟洛辉的关系非同一般,两人从小住在一个机关大院里,这可是实打实的发小。后来从幼儿园到高中,两人都是同班同学,甚至大学两人都还是校友,只是专业不同罢了。刘大胖真名刘大志,因为肚子不小、吨位不轻,洛辉劝他减肥他不听,干脆就叫他刘大胖了。
    “喂,辉子,哥儿们几个今晚上k歌去。”洛辉接通手机,刘大胖洪亮的大嗓门就响了起来。
    “要去你们去,哥哥我对那种地方兴趣缺缺。”洛辉直接明了地回绝。
    “嘿嘿,反正又不用咱们掏钱,不去白不去啊。”刘大胖笑得很贼。
    “你这死胖子,又糟蹋纳税人的血汗钱。”洛辉嗤之以鼻,大胖是个官二代,托他老子的福荫,这货现在是江城市农业局的一个副科级干部,这可是正儿八经的人民公仆啊,平素里他为了江城人民呕心沥血,鞠躬尽瘁,这唱个k什么的,当然由广大人民来掏钱买单了。
    “辉子你这话不对啊,本科长要批评你。”刘大胖摆出一副领导的架势,打起了官腔,“伟人们都说了,只有懂得休息的人,才懂得工作,这适当的休息娱乐嘛,不正是为了工作……”
    “打住打住。”洛辉可没心思听那货扯歪理。
    “那个,辉子啊,晚上还是一起去吧。”刘大胖说着突然声音一压,神神秘秘地道,“我们科室昨天来了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那妹子脸蛋光滑,皮肤白皙,五官端正,三围匀称,那叫一个水灵动人啊……我把她也叫上,刚好让她安抚一下你刚刚受到伤害的小心灵。”
    “滚!”大胖的话触痛了洛辉方才平复的心伤,他直接掐了手机,往口袋里一塞。
    洛辉蹲下身去,捧了几捧水狠狠地摔到脸上。
    清凉的河水让洛辉心绪渐静,他长长地吐纳了几口气,目光几个跳跃,凝落在远处河面的一对尽情自由嬉戏的水鸟身上,脑中情难自禁地浮现出了一张化着淡妆的娇丽面孔,这是一张这半个月来洛辉一直都试着淡化甚至抹去的面孔——这张面孔叫萧若兰。
    两年多前大学毕业,大胖在他老子的活动下,进了市林业局。洛辉没有听从老爸的安排,却是通过自己的能力,进了江城一家合资企业,并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成了部门主管。萧若兰是在洛辉当上主管后,成为洛辉的直系下属的。
    萧若兰来了后,用她的柔情主动对洛辉发起了攻势,并成功攻陷洛辉的心城。两人相恋之后,萧若兰一直都是小鸟依人、千依百顺的,外人都直夸她将来肯定是个贤妻良母,直羡洛辉好福气。
    然而,就在半个月洛辉准备带她回去见老爸老妈时,萧若兰竟突然辞了职,并向洛辉提出来分手。
    那天下着淅淅沥沥的蒙蒙细雨,透过办公室海水蓝的玻璃,洛辉看到萧若兰在雨雾中与一名形体矮挫的青年男子拥吻,然后上了一辆奥迪a6l。这辆车是辆公务车,车牌洛辉很熟悉,因为洛辉还在读高中时,老爸正是这辆车所在部门的一把手。
    看着这一幕,洛辉脸上的肌肉抽搐了几下,随即嘴角却又现出了几丝笑意,暗自庆幸,亏得还没带她去家里,不然这辈子自己都休想认清这个女人的真实面貌。
    接下来洛辉也辞职离开了公司,很多人以为洛辉的离开是因为萧若兰的背叛,其实洛辉只想暂时离开这片势利现实、勾心斗角的钢筋水泥丛林,找个清静的地方,去过自己向往的——壹种悠闲自在舒逸的生活。
    第一卷 第二章 来龙去脉
    洛辉本想去譬如九寨沟神农架之类的景点,投入大自然的怀抱,先舒散舒散心情,但前天发生的一件事,让洛辉改变了计划。
    那天傍晚洛辉百无聊赖地逛在街头上,信手翻着街边小贩摊子上的东西,突然忙乎得各自起劲的小贩们就像老鼠见了猫、活人见了鬼似的,一个个胡乱地收拾了他们自己的摊子,拨腿就跑。
    老鼠跑是猫来了,活人跑是鬼来了,小贩跑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毫无疑问肯定是城管来了。的确是城管大人们来了。绝大部分的小贩在第一时间就作出反应并开了溜,但一个推着小推车卖烧烤的中年男子,因为生意太好、过于投入的原故,待他警醒并反应过来时,已然迟了。
    对于这么一条漏跑之鱼,城管们可不会客气,众大大一拥而上,两名五大三粗的城管把中年男子隔开,其余人抬着烧烤的小推车就往执法的货车上放。这小推车可是中年男子全家赖以生存的工具,城管们要把它抢走,中年男子当然不干。
    中年男子身子瘦弱,城管们的从天而降本就让他胆战心惊的,可在这种情况下,畏惧肯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是中年男子有心护住自己的生存根本,奈何这些城管虎狼一般,又是人多势众的,中年男子如何抢得过他们?
    中年男子没能阻止住城管把小推车抬上货车,同时在阻止对方的过程中,还几次被踹翻在地,甚至口角都有血迹流出,中年男子的眼里充满了愤怒、痛苦,还有万分的无奈,他的眼神让人见之辛酸泪溢。
    洛辉虽早过了易躁易怒愤青的青葱岁月,虽生性沉稳不好闹更不好事,但这种人神共怒的事情既然撞上了,管是定然要管的。洛辉之所以没在事情开始之初便出手制止,是想看看这事到底将会是怎么样的一个走势,而这些城管又到底是如何的穷凶极恶。
    洛辉给刘大胖打了个电话,把事情简单地说了下,让他搬人叫马过来。其实洛辉本身何等身份,只要他一个电话,城管局的局长都得马上滚过来,低头哈腰孙子般地向这中年男子赔礼道歉。
    但高调张扬不是洛辉的性格,即使他在那家合资企业工作了两年有多,都没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至于萧若兰那就更不说了。话说如果那女人知道洛辉的真实身份,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上那辆奥迪a6l,无论如何也不会投入那个矮挫男的怀抱的。要知道,这可是童叟无欺的捡了芝麻丢了大西瓜的极愚蠢之事啊!
    中年男子还在奋力阻拦,城管们可不是吃素的,又是一通拳脚伺候。洛辉本不想出面,但这个时候不得不挺身而出了。城管们见有人敢吃撑了来多管闲事,他们不高兴了,扬拳就要揍洛辉。
    好在洛辉从小就有晨练的习惯,在大学里更是加入了校自由搏击队,好身手谈不上,三脚猫的功夫还是有的,几拳几腿就放翻了那几个围攻自己的城管。不过他这一还击,事情闹大发了,附近的城管收到求援信号赶来,几十人把洛辉给团团包围住了。
    面对虎狼之群,洛辉镇定自若,倒是那名中年男子吓得要命,直劝着喊着让洛辉快走。洛辉淡然一笑,示意中年男子放心。
    刘大胖办事的效率还是挺高的,当然要看这事是为谁而办的了。在洛辉即将被揍成猪头阿三时,这肥厮坐着城管局执法大队长的座驾,威风八面地来了。事情到了这里,解决起来当然就容易了、圆满了。
    事后,中年男子对洛辉跟刘大胖感激涕零,原本洛辉想学雷锋叔叔做了好事不留姓名,拍拍屁股直接走人的,但中年男子非得拖着拽着,请他吃烧烤聊表感激之心。当然,刘大胖那货是肯定不用拖拽的,没看到肥肥不知道从哪里搬来张凳子,早就大马金刀地在烧烤摊前坐下来了吗?完了还看着烧烤架上的烧烤,一边抽动着鼻翼,一边抹着口水呢。
    盛情难却,吃货大胖又是那副欠扁的德性,洛辉只得留下来品尝中年男子的手艺了。
    接下来通过交谈,洛辉了解到这中年男子是乡里人,家住龙潭镇高家村,姓高名首。高首?高手?这名字可没把正品尝着高首大叔手艺的洛辉刘大胖给吓上一跳。
    之后,朴实憨厚的高首告诉洛辉刘大胖,他带着婆娘是去年过完年来市里谋生的。本来高首跟婆娘这辈子都没打算要离开村子的,但一双儿女在市里就读高中,高首夫妻光靠伺弄家里那几亩薄田薄土,实在无力供送他们。
    于是夫妻俩一合计一商量,便到市里来谋生了,这样一来可以多挣点钱,二来对孩子也可以有个照料管教。
    听完高首大叔的讲述后,洛辉沉默了,刘大胖以为他是在为大叔这日子过得艰辛而感到难过,其实胖子只猜对了一半。洛辉的另一半心思,却是在打着高首大叔的主意。
    话说高首大叔一家都进了城,他家里的房子就空了,田地就荒了,自己还去旅游个球啊,直接去大叔家里住下不就得了?顺便像网上那些乡土小说里描写的,喂几只鸡喂几只鸭,再养条大黄狗小花猫,种点谷子种点菜什么的,有事没事钓钓鱼抓抓青蛙,好好地体验一把向往久矣的农家悠闲生活?
    洛辉心动即行动,等吃完烧烤把刘大胖打发回去后,他把想去高首家住的想法说了出来。
    大叔听完洛辉的想法,不由得一愕,心里直说这些城里公子哥的心思还真是让人难以理解啊,放着好好的大城市不住,放着多姿多彩的生活不过,偏偏要跑到穷乡僻壤的山旮旯里去受罪。
    高首大叔本想劝说洛辉,但见洛辉目光真挚,并不像心血来潮的样子,便笑着点了点头,说洛辉想去他家住尽管去住便是,完了还把老家的钥匙交给了洛辉。
    第一卷 第三章 西瓜地里
    长丰猎豹斜插出树林子,弯弯曲曲地穿过十数个光秃秃的山包间。一块块土地出现在了机耕路的两边。这些地里头种着花生啊、玉米啊、大豆啊,等等时下里的各种菜蔬食粮,绿油油的一片煞是惹人心喜。
    洛辉自幼在城市里长大,城市里当然是没有这些事物的。
    不过在高中的时候,洛辉也去过几次农村的同学家里。但那些农村都是被严重城镇化的农村,早就脱离乡村原有的面貌,失去了乡村的气息。而这些村里的村民,甚至都像城里人一样,吃的米吃的菜吃的肉,基本上都是靠购买的。只有为数不多的老头子老太太,才种个一块两块土地,种上几种时令蔬菜啥的。
    此刻洛辉乍见这一块块碧绿碧绿的菜地,看着地里头各种各样的庄稼,洛辉突然有种刘姥姥进大观园、洋包子进村般没见过世面的感觉,那个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啊!
    “这是西瓜!”忽地一大片西瓜地映入洛辉的眼中,看着地头间那一个个圆滚滚的翠皮大家伙,洛辉的心速莫名地就陡增起来。
    如果说这大酷暑的,什么水果最受欢迎,不用说肯定非西瓜莫属了。
    “这些西瓜应该是自然种植的吧,应该没打什么激素吧,应该是纯天然的吧,味道应该很正点吧?”洛辉虽然不像刘大胖那样吃货,但这大热天的有几个人见到西瓜,尤其是见到这种瓜地里的绿色西瓜,会不心动,会不见猎心喜啊?
    洛辉一脚刹车把车刹住,舔了舔嘴唇,咽了几口口水。
    目光远眺,西瓜地一片接着一片,洛辉估摸着怕是得有上百亩之多,而且这些西瓜地中还有不少的香瓜地。这些香瓜也是圆滚滚白嫩嫩的,不用尝光是看看就知道,味道肯定差不了。
    这一绿一白两种瓜直勾得洛辉腹中馋虫蠕动,要是换作大胖那肥厮,怕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早就冲下去摘几个先吃个痛快了再说。
    洛辉也有这种冲动,但他清楚没经过主人家同意便私自摘瓜,这是偷窍的行径,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而且洛辉初来乍到,以后可能还会长期在这高家村里居住下去,更是万万不能有这种行为了,没被看到还好,万一被人发现了呢?
    这可是个品德问题,今后自己在村里还要不要做人?
    “嘿,小伙子,你是城里来的吧?”洛辉又咽了几口口水,苦笑一声,油门一踩,刚把车子子开动时,一个声音突然传来。
    因为驾座在左侧的缘故,是以洛辉的目光习惯性地一直在机耕路的左边扫荡,而这声音就是机耕路右边传来的。
    洛辉被吓了一跳,连忙偏头一看,只见右边的一块西瓜地里,站着一个老头。这老头身形比较矮瘦,肌肤晒得黝黑黝黑的,头上戴着顶旧草帽子,他见洛辉看向自己,便露着两排黄黄的牙齿笑了笑。
    这老头的笑很憨厚很朴实,这笑让洛辉有种很温暖很亲切的感觉,洛辉推开车门走了下去,对老头笑道,“你好老伯,大热天的在地里除草呢。”
    “呵呵,这瓜都熟得差不多了,不除草了,我就没事闲着无聊,过来看看。”老头笑着摇了摇头,走到机耕路边,从口袋里掏出个塑料袋子,摸出里面的旱烟丝跟卷烟纸,往洛辉跟前一递,“小伙子,卷一支抽抽?”
    “我不抽烟的……来,老伯你抽这个。”洛辉好歹在那家合资企业里也混到了主管的位置,脑子还是很醒目的,下车之时他就把芙蓉王给抓在了手里。
    烟这玩意儿吗,虽不是个什么好东西,但有个时候他的作用还是很神奇的,往往一支烟的事儿,就能拉近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让彼此变得熟络。
    老头也不矫情客气,把旱烟丝和卷烟纸放回塑料袋子里,接过洛辉双手递过来的芙蓉王,放到鼻子底下嗅了嗅,摇着头笑道,“这烟挺贵啊,得块把两块钱一支吧,都顶咱半个西瓜了。”
    “贵不贵,其实也就是个牌子的区别。”洛辉掏出火机来,啪的一下帮老头把烟点上,说实话对这老头,洛辉还是觉得挺有亲切感的。
    老头对洛辉微微一笑,以示感谢,然后闭上眼睛用力吸了一口,半晌才把烟雾吐出,一脸享受的样子,“一分钱一分货,这价钱贵的烟,抽起来感觉还是不一样,最起码没那么呛人……不过,烟这东西,再好也是个害人的东西。”
    洛辉笑而不语,人很奇怪的,很多东西很多事情明明知道对自己无益,偏生还热衷于此,花钱不讨好,伤财又伤身还伤心。
    “对了小伙子,你请老伯抽烟,老伯请你吃西瓜……”老头吐了口烟雾,笑意盈盈地指了指刚刚他走出来的那块瓜地,“要不,你自己到地里去挑一个吧。”
    “好,那先谢谢老伯你了……只是,我不会挑西瓜啊?”洛辉知道自己适才在车里时盯着西瓜流口水舔嘴唇的动作肯定被老头看在眼里了,也不客气矫情,不然就要让老头笑话了。
    “像咱这瓜挑起来容易,你只要稍许用点力气,拍上几拍就可以了。”
    “听声音吗?可是我不会听哎。”洛辉苦笑道。
    “不是。”老头也不多作说明,神秘一笑,朝着瓜地里扬了扬下巴,示意洛辉去挑一个试试。
    老头这故弄玄虚勾起了洛辉的兴趣,洛辉也懒得往下问,话说,老头要是说穿了这事儿就没意思了。
    走到地里,洛辉左右环视了一圈,选了一个约摸四五斤重的西瓜,然后蹲下身去拍了几拍,啥异常的反应都没有。
    老头一直都有注视着洛辉的一举一动,当洛辉选中这个最小的西瓜时,老头暗自点了点头,嘴角露出了几丝赞许,对洛辉喊道,“这个瓜太小了,还没熟,你再挑一个试试。”
    洛辉又选了一个六斤左右的西瓜,欲要拍时老头说道,“这个只有七分熟,你试试旁边那个瓜。”
    旁边这个瓜有八斤的样子,瓜身上绿色的纹理清晰,洛辉用手一拍,哧的一声脆响,西瓜竟是应声裂开了。洛辉一愣,透过裂开的缝,看着里面色泽不算太深的红红瓜瓤,随即就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第一卷 第四章 高歌高老头
    洛辉把西瓜从地里抱过来,老头看了看露出来的瓜肉,点了点头笑咪咪地道,“这瓜肉红中泛着白丝丝,熟得不错,多一分就老了,少一分就生了,小伙子你车上有没有刀,赶紧切开来尝尝。”
    洛辉这次来高家村是下了决心的,车上该带的东西都带了,水果刀也包括在其中。洛辉把它翻出来,用纸巾抹干净,又找出块桌布来铺在路边的草地上,然后沿着裂缝把西瓜切成两半,先切出一块来,递给老头道,“老伯你先尝尝。”
    “呵呵,我先尝尝。”老头本就不是讲虚情客套的人,何况这瓜是他自家地里的,他接过就吃了起来。
    洛辉将那半边西瓜切成一块一块,自个也拿了一块开吃。
    一口咬下去,洛辉不禁连连颔首赞叹。别说这西瓜的味道还真是正点,吃在嘴里沙沙的,甜津津的,吃到离皮两三厘米处那些粉红色的瓜瓤时,甚至还有淡淡的咸味。
    这才是真正属于西瓜的味道啊,现在市面上卖的那些,跟这个简直就没法比。洛辉大块朵颐,吃得呼呼过瘾,半边瓜他吃掉了五分之四,还是意犹未尽,老头看着他那馋样,笑道,“把剩下的半边也切了吃。”
    洛辉正有此意呢。
    涮涮涮几刀把瓜切开,沙沙沙一通胡啃,很快那半边瓜吃完,洛辉这才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连连赞道,“老伯你这西瓜种得可真是不错,味道叫一个美啊……冒昧的请教一下,你种西瓜的诀窍是什么?”
    洛辉不仅是好奇,他更想明年春天的时候,不管自己那时是在乡下还是在城里,自己都要想办法种上一小块地,这西瓜的味道真的太正点了。
    “诀窍?”老头扶了扶草帽帽檐,反手指着他自己的左胸口,“不管是种西瓜,还是种香瓜,甚至种任何瓜,想种好,都只有两个诀窍,第一个那就是用心,第二个那就是用良心。”
    洛辉没想到老头会有这种觉悟与认知,这比那些发明地沟油、瘦弱精、染色馒头、甲醛白菜、农药姜、农药红富士,等等的那些伟大发明家们,不知道强上了多少多少倍了。
    老头那矮瘦的形象,在洛辉的心里一下就变得高大起来。有人说农民才是最可敬的人,此话果然不是无的放矢啊。
    “对了老伯,还没请教你尊姓大名呢?”洛辉问道。
    “尊姓大名不敢当,小老头是前面高家村的,姓高单名一个歌字?”老头憨厚地说道。
    “你就是高家村的,叫高歌?”洛辉愣了愣,随即为自己的失言不禁莞尔一笑,“不好意思,高老伯。”
    “没事,小老头的名字很逗是吧。”洛辉的直呼己名让高歌这老头也忍俊不禁,看来被小辈在震惊之下直呼其名,这事不是头一回了,老头自嘲道,“其实小老头我这名字不算什么,咱高家村什么高宗啊,高祖啊,高仁啊,高贵啊,等等高名太多了。”
    “呵呵。”听着这些不是一般牛叉的名字,洛辉又是哑然失笑,“还有一个大叔,他叫高首是吧。”
    “是,那是我家弟弟。”高歌捋了捋颔下的几根稀松胡须,疑惑地看着洛辉,“小伙子你认识小首?”
    小首?小手?高手变小手?高歌对他弟弟的称谓让洛辉差点没笑喷,强压住笑意,点了点头道,“我到高家村来,就是要住高首大叔家里的。”
    “你是,你就是洛辉?”高歌似想起了什么,突然老头变得有些激动起来。
    “嗯,我叫洛辉,三点水旁加一个各字的洛,光辉岁月的辉。”洛辉脑子还是挺机灵的,老头突然变激动起来,他绝对不会是抽风了,肯定是高首大叔跟他说过那天傍晚的城管事件,并说了自己要来高家村的事情。
    “小辉你可来了,自打前几天小手打电话说你要来,小老头我是盼星星盼月亮,日盼夜盼地,可总算把你给盼来了。”高歌真情流露,他的眼中噙着浑浊的泪花,这老头上前一把就抓住了洛辉的手,那激动的神情好比他抓住的是某位救苦救难的大菩萨的手似的,“小手那天在市里被豺狼给咬了,多亏了小辉你仗义出手啊,不然小手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办呢……你是咱高家的恩人啦……”
    “高老伯,我只不过做了些该做的事情,而且这事情对我来说,不过举手之劳罢了,哪里谈得上什么恩人。”倏地却被抬到恩人的高度,洛辉汗颜,连连摇头。
    “这段时间城管打死人的新闻我都看了,这次要不是小辉你及时出手制止,唉,这事情还不知会是怎么样一个结果收场呢……小辉你帮了咱老高家的大忙,就是咱老高家的恩人。”高歌紧紧地抓着洛辉的手,生怕他跑了似的,“走,到家里去,叫我家婆娘吵几个好菜,我要代表咱老高家好好感谢感谢你这个恩人。”
    洛辉巧妙地把手从高老头的紧拽中挣脱出来,一脸认真地道,“高老伯,你不要再称我是什么恩人不恩人的了,你要再这样叫,我现在就转身回去。”洛辉是真不习惯被这样捧着,而且自己也确实没做什么。
    “好好好,不叫你恩人,不叫你恩人就是了,小辉你可别走。”看把人家吓的,高歌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老头下到瓜地里,摘了几个大西瓜,对洛辉道,“走,回家把这西瓜用剑马湖的水镇着去,那味道凉丝丝甜津津的,比冰箱冰着还好吃。”
    “那咱们走吧。”洛辉接过高歌手中的西瓜,放到车上,开着长丰猎豹,载着高歌沿着机耕路往高家村开去。
    长丰猎豹穿过种植着各种菜蔬瓜藤的旱菜地,又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碧绿映入洛辉的眼帘,这次却是一丘一丘的水田。
    田垄里,刚刚搞完双抢,插上晚稻不久,秧苗还很浅,田间不少的水鸟在漫步着,不时地往水里啄一下,叼起一条虫子或小泥鳅啥的。
    田埂上,村里的孩童拿着自制的小钓杆,正钓着黄鳝,或钓着青蛙,不时谁钓到一条或一只,众人便发出一阵阵的欢呼声。这声音惊动了田间漫步的水鸟。水鸟们发出一串串嘶鸣,细长的腿儿一蹬,展开丰满的双翼,往远处飞去,转眼就只剩下几个黑点儿。
    第一卷 第五章 物种语源(1)
    高家村三面环山,一面临湖。
    湖就是剑马湖,村里两百多户人家,就散布在剑马湖畔。
    这剑马湖的水域面积并不算很大,不到五千亩,它就像一块硕大的被镶嵌在山群中的大水银镜子似的,倒映着整个蓝天白云,还有四周的青山绿树,乍一看恍以为是人间仙境,显得动人极了。
    尤其是在湖心中,还有一座湖心岛。这是一座荒岛,并没有村民居住在上面。环岛四周的水面上雾气袅绕,给湖心岛凭添了几许神秘感,让人见之便有一种想上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洛辉就有这种冲动,拿出望远镜望着隐隐约约的岛屿,就开始琢磨着哪天叫上两个村民,划个竹排或舢板,到上面去转一圈,就当游玩探险好了。
    剑马湖中的水很清澈,亦相当的凉爽,喝起来口感居然凉丝丝的,还有淡淡的甘甜,跟穿过林子的那条河中的水的味道一模一样。
    洛辉觉得不可思议,湖水还有这么好喝的?要是那条河里的水还好理解,毕竟河流奔腾,水性很活泛。但像这剑马湖虽然不小,但毕竟没有流动性,终归是死水一湖。
    高歌笑着告诉洛辉,其实那条河叫剑马河,为什么叫剑马河?因为河的发源地就在剑马湖,所以那河里的水才跟湖里的水的味道一个样儿。
    这下洛辉更加弄不明白了,这湖才五千亩水域,会是一条河流的发源地?这么点水,几天时间不就流个精光了?
    高老头这次笑得很得瑟,摇头晃脑地道,“不论那剑马河怎么样往外流,剑马湖的水永远都不会干涸,因为剑马湖的水源来自于阴河。换句话说,剑马湖里的水全是地下水。而高家村的生活用水,饮用水,全部取自剑马湖。”
    听高老头讲完,洛辉更是觉得匪夷所思,这么大一片湖泊,居然水是源自于地下。世界之大,果然无奇不有啊。
    好奇宝宝洛辉小盆友在湖边蹲了好一会儿,这才回到车上,在高歌的指引下,往高歌家驶去。
    高家村绝大部分的村民都姓高,因为偏僻的缘故,村子里并不富裕。村里的房子大体是土坯房,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幢红砖房。贴了白花花的磁片儿的房子更是只有少得可怜的一栋。
    这白磁片房因为鹤立鸡群,所以显得特别显眼,洛辉不由得对这家屋子的主人感了兴趣。
    “这是咱高家的族长,哦,现在不叫族长,叫村支书了,这屋子就是他家的。”高歌回答道。
    “你们族长?村支书?整个村子就他家一栋像样的房子?”洛辉目露质疑与不屑,别拿村支书不当干部,对那些当官的人的德性,洛辉太了解了。
    高歌一看洛辉这眼神,就明白他的心思,摇了摇头道,“小辉,咱村支书可不是你想的那样。他之所以能把房子给装扮得这么漂亮,完全是托了他闺女的福气……他家小娜在深圳一家大企业里当经理,听说每个月的工资都有好几万块呢。”
    高老头说这话时的口语里,掩饰不住的羡慕。
    洛辉闻言笑了笑,自己这心思,先人为主了。
    长丰猎豹在村子里穿梭着,一路上引得村民们翘首看着,纷纷猜测是谁谁谁家的有钱亲戚来了,话语中亦是不无羡慕。
    村里的土狗估计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它们汪汪汪地狂吠着,一条条如临大敌。平素里它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各自有着各自的利益小圈子,现在外敌当前,枪口当然一致对外。
    于是乎,村口方向所在的村东这边几十条狗迅速地聚集到一起,在后面拼了老命地追逐着破吉普车。洛辉自幼就有点怵狗,通过左右反观镜看着这狗群疯奔,一条条獠牙外翻的凶恶模样,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奶奶的,这村里这么多狗,一条条还这么凶悍,自己以后这日子怎么过啊?
    “小辉不用怕,这些狗是把你的车子给当成敌人了,只要你下了车,它们就会散去。”高歌似乎知道洛辉怕狗,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洛辉讪笑一声,“我还以为它们对我这个不速之客不欢迎呢。”
    高歌连忙说道,“哪里哪里,小辉你是贵客登门,怎么会不欢迎呢……”
    “……”高老头虽憨厚朴实,但完全不像很多小说里、电视上描绘的农村小老头那样,木讷而不苟言笑。相反这老头能说会道,圆滑得很,说起来还头头是道,这让洛辉脑中固有的乡里人的形象变得大为改观。
    一路聊着,高歌家到了,果然车子一停,两人一下车,狗群就没趣地散去了。还剩下几条见洛辉面生,就对着他吠,高老头从地上捡了个石头朝着它们一扔,这几条狗转眼就溜了个无影无踪。
    洛辉见之松了一大口气,恶狗虽凶,终还是怕人的。
    高老头的家是一栋土坯房,毛爷爷时代的那种,黑瓦土墙,石柱木梁,处处都有着岁月侵蚀的斑驳痕迹。屋外走廊摆放着木盆啊、风车啊、斗笠啊、蓑衣啊,还有各式的锄头、簸箕什么的,总之这是一栋农家风格极其浓郁的老房子。
    “高老伯,高首大叔家是哪栋房子啊?”打量完这栋老房子,高歌充满着向往地问高歌道。
    “呶,就是那边那栋。”高歌往自家屋子东面呶了呶嘴。
    “我先过去看看啊。”洛辉一看那房子跟高歌家这房子基本上差不多,便道。
    “我带你过去吧。”
    “不用了,我有钥匙。”
    “那成,你先过去看看,小手家屋子里每隔半个月我都有收拾的,你要是困了,就直接到床上躺一下,待会吃饭了我过来叫你。”
    “嗯,那麻烦老伯你了。”
    “小辉你在这里就不要客气,当自家好了。”
    “成,都听老伯你的。”
    洛辉有些迫不急待地走了过去,先围着高首家的老房子走了一圈。
    房子前是一块大水泥坪,这是平时用来晒东西的。水泥坪侧长着两棵粗壮高大的槐树,两棵大槐树的枝桠环抱在一起,茂密的枝叶撑起来一大片的阴凉,这树底下倒是个纳凉的好地方。
    老房子的左右两侧各有几棵桃树李子树,树上的果实还很青涩,要到中秋过后才能成熟。老房子的后面有一大片的竹林,竹林里竹子很茂盛。
    回到屋前,洛辉摸出钥匙打开厚实沉重的木大门,推开来,进门是堂屋。堂屋很宽敞,很亮堂,正中是一张八仙桌,桌边围着几条椅凳。桌子凳子上的灰尘都很少,看来高歌说半个月过来收拾一次,此话非虚。
    堂屋左右两侧各有两间房子,除了一间放杂物外,另外三间都是卧室。
    洛辉也没打算住到那三间卧室里去,就把堆放杂货的这间房清理出来成了,这是在市里跟高首说好了的。
    洛辉脱掉衣服光着个膀子,正准备把东西往堂屋里搬时,突然他胸前戴着的绿色圆佩毫无征兆地晃动起来,好像像网络上那些玄幻小说里描写的,受到什么东西召唤似的,其表面隐隐地竟还泛着一层朦胧的绿色光芒。
    洛辉愣住了,这块绿佩是自己两年多前时有一次去郊游时捡到的,当时也没认为这是什么好货色,只是觉得好看,摸上去触感又非常舒服,所以才用红绳拴起来挂在脖子上的。
    两年多来,都没见它有过什么异常,眼下到底是神马情况?洛辉有些期待,难道要发生什么妖孽的事情?
    第一卷 第六章 物种语源(2)
    洛辉试着往后退了一步,绿佩停止了晃动,表面泛起的那层绿色光芒亦是瞬间消失。洛辉上前一步回到原地,绿佩又回复到晃动并泛起朦胧光芒。洛辉将身前的箩筐移开,再向前一步,绿佩晃动的频率变得高了些强了些,光芒亦变得更加明显了些。洛辉俞加向前,两方面的反应都是往上增涨。
    “看来引发绿佩异动的物什就在正前方,难道隐藏在这些杂货里面?到底会是什么呢?”随着绿佩反应的增强,洛辉的心速随之上增,心里的期待也是分分上涨。
    洛辉迫不急待地要把谜底揭开,把绿佩从脖子上摘下来,挂到一边,以最快的速度一样一样地清理着前方的东西,可洛辉很快就失望了,因为这些东西都是些乡村人家里再寻常不过的东西。洛辉不死心,他又掉过头来,清理房子里其它的东西,还是一无所获。
    “难不成这东西还是隐身的不成?”洛辉有些郁闷,把绿佩拿回手里,以它为引导,一寸一寸地探寻着。
    很快洛辉就找到了那个让绿佩反应最强烈的那个点,可是这个点空空如也。洛辉试着拿手在空气中抓了几抓,啥子都没有啊,隐身个鬼呢。
    “莫非这东西在地底下?”一想到这里,洛辉把绿佩紧挨着地面,果然绿佩的反应又强上了一分,看来这东西还就是埋在地底下无疑了。
    “哥倒是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搞得这么玄玄乎乎,神神秘秘的。”洛辉从院子里找来把田锄头,欲要开挖时,忽地一拍脑门,猛然想到这可是在别人家里啊,自己这大老远地从市里面跑到别人家里来住,才第一天就挥着锄头一顿乱挖,算怎么回事啊?搞不好别人还以为自己居心叵测,是带着目的来的呢。
    挖又不好下锄,不挖心里又猫抓狗爪子挠似的,洛辉左右为难,想着等到晚上夜深人静时再挖,可洛辉就像个初哥进洞房似的,是半分钟都等不及啊。尼玛的,不管了,先刨开了再说。
    洛辉把大门关上,衣服一脱,光着膀子挥起锄头就开始挖了起来。
    洛辉掘进的速度比较慢,一来他是头一回使用锄头,二来他怕把那东西给挖坏了,三来这屋子里的土夯得相当的紧实,挖起来费力啊。所以挖了大半个小时,洛辉才挖进去不到一尺,而且神马都木有挖出来。饶是洛辉有晨练的习惯,体能耐力都还不错,也是累得满头大汗,像头犁地的老牛般呼呼地闯着粗气,手上更是磨起了两个血泡。
    纵是如此,洛辉仍然充满着干劲,甚至越挖越有劲儿,没看到把绿佩往挖出来的坑里一探,反应又强烈了两分吗?看来离真相是越来越近了。
    洛辉兀自不知疲倦地挥着锄头,忽然屋外传来一阵脚步声。这脚步声把洛辉给吓了一大跳,立马停止手上的动作,屏住呼吸,凝神留意着外面的动静。
    “小辉,小辉……”脚步声越来越近,随即大门外传来了高歌高老头轻轻的喊声,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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